近日,我國開始正式推出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,未來,計劃所有的建筑工人都會在這一平臺上。此舉,意在為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,避免農民工討薪無門等情況的發生,有人,認為這種行業實名制應該推而廣之?
我們知道,設備搬運行業很多搬運工,也是農民工,那么,設備搬運工實名制有沒有必要呢?
首先,比較建筑行業和設備搬運行業,建筑行業出現欠薪的事件遠多于設備搬運行業。所以,建筑行業推行實名制,未必設備搬運行業也需要推行實名制。
其次,設備搬運行業的進入門檻其實比建筑行業要高,特別是擁有一定經驗的設備搬運工,在市場中是十分“搶手”的,對于這類搬運工來說,更加無需擔心欠薪的問題。
以上兩個理由,至少可以支持這樣的結論:設備搬運行業推行搬運工實名制,似乎并無多大作用。
“但是如果我們安全這一角度看,設備搬運行業推行實名制,也是有好處的。”昆山鼎鑫一位人員資源認為。
在蘇州吊裝搬運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看來,推行設備搬運行業實名制之后,可以對設備搬運人員規范搬運起到監督作用,因為現在沒有實名制共享平臺,一名搬運人員如果因為損害用戶設備,可以從公司離職,而在另外的公司就職,沒有任何影響。而在實名制平臺建立之后,這種現象就可以避免。另外,設備搬運行業實名制平臺一旦共享,可以根據設備搬運人員資質,對設備搬運公司的服務質量和資質進行判斷,有助于用戶選擇到優秀的設備搬運公司。
綜上所述,蘇州吊裝搬運公司認為如果從“討薪”的考慮在設備搬運行業推行設備搬運工人實名制,似乎必要性不大,但是從“安全”的角度考慮,則有一定的必要性。